您所在的位置: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通知公告 浏览文章

《御旧路改造提升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8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御旧路改造提升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御旧路改造提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由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建设,道路起点南起玉字亭路桩号K0+000处,北至站前二路桩号K1+750处,沿线两侧基本为工业厂房用地,道路全长约1.8km,地理位置起点坐标为东经117°14′26″,北纬29°20′46″,终点坐标为东经117°11′01″,北纬29°19′21″

御旧路南起玉字亭路桩号K0+000处,北至站前二路桩号K1+750处,沿线两侧基本为工业厂房用地,道路全长约1.8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行车道宽8~9m,设计车速为20km/h,双向2车道,道路标准段红线宽20m,道路平面基本拟合现状。

道路标准段红线宽新建公路段:K0+000K1+750;项目建设区总用地面积5.40hm2;绿化总面积1.97hm2,绿化率37%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景观绿化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组成。

本项目实际工期为于201912月开工建设,20204月份完成施工并投入运行,总工期5个月;

根据《景德镇“窑坞·印象”文旅城项目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土建投资3600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贷款

二、水土保持概况:本项目挖方总量3.37m3,填方总量3.22m3,无借方,弃方0.15m3,由于该项目设计标高的变动,项目弃方减少,剩余土方运往项目所在地铁炉片区指定弃土点。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姚志遥1660798278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322.zip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