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装配式建筑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8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景德镇市装配式建筑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景德镇市装配式建筑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由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建设,为新建建设类项目,位于浮梁县,南侧紧邻陶溪川,北邻昌江大道,西邻通站路,东靠陶阳北路,中心点地理坐标为N29°18′30.41″,E117°13′31.41″。
项目总用地面积10.78hm2,总建筑面积50360m2,其中生产厂房建筑面积34824m2,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3131m2,职工宿舍建筑面积 3489m2,仓库建筑面积 8456m2,门卫室建筑面积48m2,公厕建筑面积100m2,全部为计容面积,建筑占地面积29910m2;绿化总占地面积9000m2;绿化率8%;停车场面积8000m2。
本项目实际工期为于2019年9月开工建设,2021年3月份完成施工并投入运行,总工期19个月;
根据《景德镇市装配式建筑基地建设项目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总投资23700万元,土建投资14337.0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水土保持概况:本项目挖方总量20.90万m3,填方总量20.72万m3,无借方,弃方0.18万m3,由于该项目进场前政府未三通一平为建设单位自行三通一平,项目挖方量增加,剩余土方运往项目所在地铁炉片区指定弃土点。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史文奇13607980136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