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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艺美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8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景德镇艺美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景德镇艺美产业园项目是由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为新建建设类项目,位于景德镇市昌南新区名坊园周边。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7°1140″,北纬29°2224″。

项目总用地面积6.97hm2,全部为红线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2.97m2,其中1#创作工坊3498.94m22#创作工坊2701.24m23#创作工坊4408.27m24#创作工坊2661.34m25#创作工坊2941.85m26#创作工坊2726.3m27#创作工坊2672.93m28#创作工坊3007.42m29#创作工坊1830.17m210#创作工坊3270.33m2;容积率1.01;建筑占地面积1.71hm2,建筑密度24.5%;总绿化面积为2.48hm2,景观绿化率为35.6%;机动车停车位90个。

本项目工期为20203月~20214月,总工期14个月。

根据《关于景德镇艺美产业园项目备案的通知》,项目总投资4671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9615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本项目挖方总量5.2m3;填方总量5.2m3;无借方和弃方。

本项目不涉及拆迁与安置工程,因此本方案不考虑拆迁与安置工程。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臣15279991799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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