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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河西区综合开发项目(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8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昌江河西区综合开发项目(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位于景德镇市昌江区沿河西路(市人民公园附近),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7°2061″,北纬29°3044″。

昌江河西区综合开发项目(二期)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54hm2,其中规划红线用地面积约8.35hm2,临时占地面积约0.19hm2。本项目实际扰动面积为5.65hm2,其中规划红线用地面积约5.46hm2,临时占地面积约0.19hm2。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码头、景观广场、地下车库、人民公园排涝站、公园路、广场路、沿河西路及其他配套的景观绿化、排水设施等附属设施。

本项目扰动区域总面积为5.65hm2,建设内容包括码头、景观广场、地下车库、人民公园排涝站、公园路、广场路、沿河西路(码头至瓷都大道段)及其他配套的景观绿化、排水设施等附属设施,其中码头占地面积约1.82hm2(包括新建350m活动防洪堤),景观广场占地面积约1.43hm2(包括1.14hm2的地下车库),人民公园排涝站占地面积约0.11hm2,公园路、广场路、沿河西路(防洪堤至瓷都大道段)等道路占地面积约2.1hm2,项目部占地面积约0.19hm2。本区域建构筑物占地面积为0.09hm2;路面、广场等占地面积为3.52hm2;地下车库占地面积为1.14hm2;本区绿化总面积为2.95hm2,其中景观绿化面积为1.28hm2,道路绿化面积为0.57hm2,植被恢复面积为0.19hm2,绿化率为36.1%

本项目未扰动区域总面积为2.89hm2,建设内容包括沿河西路(珠山大桥至码头段)、防洪堤(珠山大桥至码头段)、驳岸景观等。根据规划设计,本区域沿河西路(珠山大桥至码头段)保持不变,防洪堤(珠山大桥至码头段)进行立面改造,驳岸进行景观绿化提升。本区域对地表的扰动程度轻微,故本区域不纳入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内,本方案后续的水土保持措施设计不包括本区域。本区绿化面积为0.91hm2,绿化率为31.5%

本项目工期为20205月~20216月,总工期14个月。

总投资21850万元,土建投资189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及融资。

本项目挖方总量12.71m3,填方总量8.76m3,弃方总量3.95m3。 建设单位(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昌南拓展区承建多个项目,项目建设所需填方量大,因此本项目弃方将用于建设单位其他承建项目土方回填综合利用。

二、水土保持概况

本工程挖方总量5.18m3,填方总量为17.18m3,借方12m3,无外弃方,工程预留表土1.95m3(预留表土土方全部为外借土方)。预留表土为后期绿化地回填表土。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俊18979813326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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