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观溪郡小区(二期)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6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景德镇观溪郡小区(二期)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景德镇观溪郡小区(二期)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景德镇陶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为新建建设类项目,位于景德镇市何家桥路西侧、朝阳路北侧地块以及新风路北侧地块。观溪郡二期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7°15′36″,北纬29°18′44″;揽枫郡二期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7°11′43″,北纬29°17′02″。
景德镇观溪郡小区(二期)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设分为观溪郡二期和揽枫郡二期。项目总用地面积10.91hm2,其中观溪郡揽枫郡二期面积9.24hm2,揽枫郡揽枫郡二期面积1.65hm2,临时占地面积0.02hm2。绿化总面积3.34hm2;总绿化率30.6%。
观溪郡二期工程项目面积9.24hm2,总建筑面积35.81万m2,其中计容面积25.86万m2(住宅面积23.46万m2,底层商业面积1.22万m2,超市面积0.97万m2,其他面积0.43万m2),不计容面积9.95hm2(架空层面积0.24万m2);住宅户数为2161户,容积率2.8;建筑占地面积2.75hm2,建筑密度29.8%;绿化占地面积2.81hm2;绿化率30.4%;机动车位2786个,非机动车位1801个。
揽枫郡二期工程项目面积1.67hm2,其中红线面积1.65hm2,临时占地面积0.02hm2,总建筑面积4.73万m2,其中计容面积3.31万m2(住宅面积3.1万m2,底层商业面积0.17万m2,其他面积0.08万m2),不计容面积1.42万m2(架空层面积0.12万m2);容积率2.0;建筑占地面积0.5hm2,建筑密度30%;绿化占地面积0.51hm2;绿化率30.4%;住宅户数为290户,机动车位365个,非机动车位209个。
本项目实际工期为于2019年7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份完成施工并投入运行,总工期30个月;
根据《关于景德镇观溪郡小区(二期)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总投资21.7亿元,土建投资17.36亿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政策资金及企业自筹。
二、水土保持概况:通过询问、调查和查阅相关资料得出,本项目挖方总量49.70万m3,填方总量8.91万m3,余方总量40.79万m3,由于设计标高的变动减少项目的回填量,剩余土方将根据景德镇观溪郡小区(二期)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签证以及土方外运确认事宜,将土方运至到景德镇昌江区东三路,距离项目为10.1km,用于东三路场内回填综合利用。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陶阳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睿祺1364798202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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