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通知公告 浏览文章

《景德镇市鹏发陶瓷有限公司中高端日用陶瓷工业化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07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景德镇市鹏发陶瓷有限公司中高端日用陶瓷工业化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景德镇市鹏发陶瓷有限公司中高端日用陶瓷工业化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景德镇市鹏发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建设,位于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206国道西侧;中心点坐标东经117°09′06",北纬29°22′02"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9120.90m2,全部为红线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18197.88m2;建筑占地面积3465.86m2,建筑密度38%;容积率2.0;绿化面积为1213m2,绿化率13.3%

项目总投资5600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为65.58万元。建设工期20223~202212月,合计10个月。

二、水土保持概况:本项目属新建类,总挖方0.78m3,总填方0.78m3,无借方与弃方。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地表面积9120.90m2,本工程建设产生土壤流失总量63.9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总量59.1t。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9120.90m2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鹏发陶瓷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金枝 13319376626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张舒婧 13979833120

邮箱:297028236@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123.rar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