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警总队直属三支队(含第五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9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警总队直属三支队(含第五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警总队直属三支队(含第五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三支队(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建设,位于景德镇市珠山区景北大道西侧石狮埠派出所旁,周边交通便利,现状道路直通项目区;中心点坐标东经117°12'32",北纬29°19'56"。
本项目为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警总队直属三支队(含第五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综合楼建筑及配套的停车场地、扣留车辆停放场地及警体训练场等。项目红线内用地面积4599.96平方米,红线外边坡用地面积4132.17平方米,总用地面积8732.13平方米。本工程由2 栋建筑单体组成,总建筑面积5867.47 平方米。主要建筑包括一栋地上五层地下一层的业务技术用房和一层值班、门卫用房。业务技术用房为 5 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 21.75 米,地上建筑面积3576.02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236.89 平方米,属于多层建筑。红线内规划绿化面积为1085.59m2,红线内规划绿化率23.6%;红线外边坡绿化面积为4132.17m2,综上,总绿化面积为5217.76m2,整体绿化率为59.7%。
项目总投资2433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3.46万元。建设工期2023年1月~2025年12月,总工期24个月。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三支队
联系人:谈祖华15207081459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董靖 18797937693
邮箱:806489008@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