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数字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1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景德镇数字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景德镇数字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景德镇市兴陶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建设,位于景德镇市名坊园,名坊路东侧,八大美院路北侧,周边交通便利,现状道路直通项目区;中心点坐标东经117°10'52",北纬29°22'06"。项目总用地面积1.09hm2,其中临时占地面积0.05hm2,永久占地面积1.04hm2,绿化面积约为0.14hm2,绿化率13.9%。
项目总投资13500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为54.19万元。建设工期为2022年3月至2023年1月共11个月。
二、水土保持概况
本项目属新建类,总挖方2.23万m3,总填方2.23万m3,无借方与弃方。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地表面积1.09hm2,本工程建设产生土壤流失总量68.9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60.7t。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09hm2。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兴陶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万达 18296546719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许晓晖 15270099561
邮箱:591977402@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