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荻湾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6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荻湾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荻湾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浮梁荻湾乡村振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建设,项目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查大村,三大路北侧,周边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中心点坐标东经117°11′20.77″,北纬29°23′11.95″。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86hm2(其中红线占地面积为3.53hm2,临时占地面积为0.33hm2)。总建筑面积50876.84m2,地上建筑面积47670.446m2(其中冷库建筑面积7690.43m2,配送中心、豆制品配送21372.42m2、研发厂房6685.70m2、食堂1068.59m2、倒班房2633.24m2、预留配送5545.59m2、门卫、垃圾收集等176.34m2及配套设施建筑);地下建筑面积5704.53m2(其中包括地下污水处理和地下车库);建筑占地面积15761.35m2,建筑密度44.62%,容积率1.35,总绿化面积为7832.16m2(其中景观绿化面积为4532.24m2,边坡绿化面积为3299.92m2),总绿化率20.3%。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53.93万元。建设工期为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共12个月。
二、水土保持概况:本项目属新建类,总挖方1.18万m3,总填方1.18万m3,无借方与弃方。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地表面积3.86hm2,本工程建设产生土壤流失总量205.8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185.8t。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86hm2。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浮梁荻湾乡村振兴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力 13237915707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龚振宇 1329182880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