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城区老瓷厂改造——陶溪明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6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景德镇城区老瓷厂改造——陶溪明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景德镇城区老瓷厂改造——陶溪明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景德镇陶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本项目为改建建设类项目,在保留老建筑立面基础上进行改建。位于景德镇珠山区,北侧为朝阳路,东侧为为宇路,南侧为新厂东路。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7°23′44″,北纬29°30′14″。
本项目建设为厂房建筑物,以及场内道路、市政管及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建筑物和道路下方设有地下室三层,主要为地下商业、地下停车位和设备用房。本项目北侧为城市开放广场,南侧为待建图书馆广场,东侧公寓酒店形成完成城市街墙。项目总用地面积1.51hm2,总建筑面积46390m2,地上建筑面积14280m2,地下建筑面积32110m2,容积率1.25。
项目建设内容由办公及商业配套、广场地下空间为商业配套和停车以及道路、绿化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组成。
本项目实际工期为于2020年4月开工建设,2024年5月份完成施工并投入运行,总工期50个月;
根据《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总投资8.5亿元,土建投资4.71亿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二、水土保持概况:经查阅施工单位提供资料及施工监理日志,本项目挖方总量17.04万m3,填方总量0.55万m3,弃方总量16.49万m3,弃方已签订土石方合同,运至景德镇市红塔路周边低洼地带场地平整回填综合利用。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陶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睿祺1364798202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