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城培训基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5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宏城培训基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宏城培训基地(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景德镇市国信宏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建设,项目位于景德镇市中山北路71号,中心点坐标东经117°11′46″,北纬29°18′52″。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5403.16m2,全部为红线用地。总建筑面积17475.86m2;建筑占地面积7512.84m2,建筑密度48.8%;容积率1.13;绿化面积为3373.29m2,绿化率21.9%。
二、水土保持概况:本项目属新建类,总挖方1.87万m3,总填方1.87万m3,无借方与弃方。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地表面积15403.16m2,本工程建设产生土壤流失总量75.1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74.1t。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5403.16m2。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国信宏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亮17379815818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刘翔宇17340545573
邮箱:2846405483@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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