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亩半大师艺术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1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百亩半大师艺术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百亩半大师艺术馆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景德镇金粟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建设,项目位于景德镇浮梁县东侧为县衙路,西侧为南北街,北侧为和美路,该地段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地理位置中心点坐标东经117°14′57.71″,北纬29°22′24.88″。
本项目为百亩半大师艺术馆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0个3层高的组团及相关配套用房,主要包括1#组团、2#组团、3#组团、4#组团、5#组团、6#组团、7#组团、8#组团、9#组团和10#组团建筑物等。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7376.41m2,总建筑面积35435.17m2,容积率为0.881,绿地率为20.0%,建筑密度为42.59%,建筑高度12m,机动车位28个,非机动车位80个。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300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78.98万元。建设工期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11月,共12个月。
二、水土保持概况:本项目属新建建类,本项目总挖方1.84万m3,总填方1.84万m3,无借方。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地表面积2.74hm2,本工程建设产生土壤流失总量228.2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212.4t。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74hm2。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金粟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文娟 15855502277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龚振宇 1329182880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