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景德镇支队机关迁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4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武警景德镇支队机关迁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位于景德镇市浮梁县金岭大道东侧、市烟草专卖局北侧。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7°11′35″,北纬29°20′4″。项目总用地面积6.67hm2,总建筑面积16856.61m2,其中计容面积15785.57m2(指挥楼5764.71m2、综合楼3492.12m2、接待楼2272.54m2、卫生楼1167.6m2、设备用房190.9m2、大门89.1m2、已建公寓楼2808.6m2),不计容地下面积1071.04m2;容积率0.24;建筑占地面积0.41hm2,建筑密度6.1%;总绿化总占地面积4.34hm2,其中景观绿化面积为2.47hm2,临时撒播草籽面积为1.87hm2;绿化率65%;停车位78辆;地面停车位为65辆;地下停车位13辆。
本项目实际工期为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份完成施工并投入运行,总工期7个月;
二、水土保持概况:根据资料统计,本项目挖方总量5.27万m3,填方总量5.27万m3,无借方,无弃方。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国信宏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亮17379815818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