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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新安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1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景德镇市新安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位于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安路东西走向,道路起点为沿江东叉路口延伸段,终大道叉路口道路长约1460m起止里程桩号为K0+000—K1+460,起点坐标东经117°1146,北纬29°1902,终点坐标117°1235,北纬29°1235。本项目新安路总长约1460m,为城市干路,道路标准段红线宽20m,双向2车道;项目建设区总用地面积5.32hm2,其中道路红线用地面积3.87hm2边坡临时占地为1.45hm2;绿化面积1.49hm2,绿化率28%

本项目实际工期为于201811开工建设,201910份完成施工并投入运行,总工期12个月

二、水土保持概况:根据资料统计,本项目挖方总量2.3m3;填方总量6.2m3;借方总量为4.7m3,借方用于场地平整回填和后期绿化用土均采用市场外购;弃方总量0.8m3,弃方为项目用地范围内建筑垃圾,交由市渣土办统一处理。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亮17379815818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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