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新安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1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景德镇市新安路道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位于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安路为东西走向,道路起点为沿江东路叉路口延伸段,终点景北大道叉路口,道路长约1460m,起止里程桩号为K0+000—K1+460,起点坐标东经117°11′46″,北纬29°19′02″,终点坐标117°12′35″,北纬29°12′35″。本项目新安路总长约1460m,为城市次干路,道路标准段红线宽20m,双向2车道;项目建设区总用地面积5.32hm2,其中道路红线用地面积3.87hm2,边坡临时占地为1.45hm2;绿化总面积1.49hm2,绿化率28%。
本项目实际工期为于2018年11月开工建设,2019年10月份完成施工并投入运行,总工期12个月;
二、水土保持概况:根据资料统计,本项目挖方总量2.3万m3;填方总量6.2万m3;借方总量为4.7万m3,借方用于场地平整回填和后期绿化用土均采用市场外购;弃方总量0.8万m3,弃方为项目用地范围内建筑垃圾,交由市渣土办统一处理。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亮17379815818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