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海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LNG 气站改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6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江西海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LNG 气站改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江西海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LNG 气站改建项目由江西海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位于朝阳大道以南、昌江以北;中心点坐标东经117°19'45",北纬29°35'42"。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0729.2m2,全部为红线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3364.88m2;建筑占地面积1537.48m2,建筑密度7.4%;容积率0.16;总绿化面积为5596.88m2,绿化率27%。项目总投资 5000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000万元。建设工期2021年5月~2021年12月,合计8个月。
二、水土保持概况:本项目属新建类,总挖方1.93万m3,总填方1.93万m3,无借方与弃方。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地表面积20729.2m2,本工程建设产生土壤流失总量107.2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87.4t。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0729.2m2。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海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景平15779828299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张舒婧 13979833120
邮箱:297028236@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