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鱼山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06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鱼山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鱼山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由景德镇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派出所建设项目部建设,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山镇,鱼山镇沿江路东南侧;中心坐标东经117°06′48″,北纬29°12′27″。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431.59m2,全部为红线用地。总建筑面积 2176.23m2,其中派出所面积1559.23m2,乡综治中心617m2;建筑占地面积874m2,建筑密度25.47%;容积率0.63;总绿化面积为1029.47m2,绿化率30%;停车场32辆。项目总投资491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5.34万元。建设工期2017年12月~2018年10月,合计11个月。
二、水土保持概况:本项目属新建类,总挖方0.45万m3,总填方0.45万m3,无借方与弃方。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地表面积3431.59m2,本工程建设产生土壤流失总量23.2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19.8t。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431.59m2。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派出所建设项目部
联系人:陈继鹏18296820338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张舒婧 13979833120
邮箱:297028236@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