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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昌南拓展区如意湖公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8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景德镇市昌南拓展区如意湖公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本项目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会。

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位于景德镇市昌南拓展区内,纬二路、经五路、经三路、光明大道交界处,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7°16′90″,北纬29°28′54″。

景德镇市昌南拓展区如意湖公园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95hm2,其中景观湖面积约4.11hm2,陆地面积约9.84hm2。景观绿化总占地面积约7.5hm2,其中景观湖景观绿化约0.5hm2,陆地景观绿化7.0hm2;建筑物占地面积约0.04hm2,道路、广场、雕塑小品等其他配套设施占地面积约2.80hm2。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如意湖、配套建筑、道路、景观桥、景观绿化、雕塑小品、停车场及其他配套的附属设施。

本项目工期为2015年3月~2017年3月,总工期25个月。

总投资9563万元,土建投资7650.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解决。

本项目挖方总量29.31万m3,填方总量17.86万m3,弃方总量11.45万m3。 建设单位(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昌南拓展区承建多个项目,项目建设所需填方量大,因此本项目弃方将用于建设单位其他承建项目土方回填综合利用。

本项目不涉及拆迁与安置工程,因此本方案不考虑拆迁与安置工程。

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省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喻俊15307980387

邮箱:631688418@qq.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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