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鹅湖至王港段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8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关于鹅湖至王港段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本项目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会。
本项目为改建建设类项目,道路起点为瑶里镇东埠村(省道桩号K30+763),经良溪、午家巷、臧湾、古桐桥、马墩口,终于大桥头(省道桩号K54+848.929),全长24.086km(包含1.215km的鹅湖大道利用);地理位置起点桩号K30+763坐标为东经117°53′46″,北纬29°51′95″,终点桩号54+848.929坐标为东经117°31′86″,北纬29°40′14″。
本项目为S205鹅湖至王港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起点瑶里镇东埠村(省道桩号K30+763),经良溪、午家巷、臧湾、古桐桥、马墩口,终于大桥头(省道桩号K54+848.929),全长24.086km(包含1.215km的鹅湖大道利用),本项目全线设计标准参照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设计,设计速度60km/h。
项目建设内容为24.086km的道路、桥梁及边坡、大坞口驿站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本项目S205改建工程,在原道路一侧或两侧进行改扩建,原路面不扰动。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6.35hm2,本工程建设用地面积为61.69hm2,其余24.66hm2为S205原路路面不扰动。项目建设扰动面积为61.69hm2,其中道路建设扰动面积为44.8hm2,道路边坡扰动面积为10.94hm2,大坞口驿站扰动面积为3.02hm2,弃渣场扰动面积为2.93hm2;绿化面积26.8hm2,其中道路绿化面积为11.88hm2,道路边坡绿化面积为10.94hm2,驿站景观绿化面积为1.05hm2,弃渣场绿化面积为2.93hm2,绿化率31.04%。
本项目已于2019年6月开工,计划于2020年12月竣工,总工期19个月。
根据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鹅湖至王港段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景发改审设审字〔2018〕85号),项目总投资42787.63万元,土建投资36046.77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省道改建项目补助和地方自筹;
本项目挖方总量133.79万m3;填方总量97.69万m3;弃方总量36.10万m3,弃方堆置在项目区两处弃渣场内,1#弃渣场位于项目右侧马源坞旁,堆渣量22.87万m3;2#弃渣场位于项目左侧渭水村旁,堆渣量13.23万m3。
本项目共拆除建筑约2.08hm2。本项目涉及的住宅用地拆迁安置工作由市政部门负责调配,本方案不考虑拆迁与安置工程。
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省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喻俊15307980387
邮箱:631688418@qq.com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