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经公桥至大港公路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0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浮梁县经公桥至大港公路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浮梁县经公桥至大港公路新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浮梁县经公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建设,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经公桥镇,属连接大港与经公桥镇路线主线起点位于省道S501,与省道S501平交,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为大港村,终点桩号为K0+913.964。周边交通便利,现状道路直通项目区;公路起点坐标东经117°13′24.71″,北纬29°45′10.36″;公路终点坐标为东经117°13′13.11″,北纬29°45′30.06″。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5553.3m2,其中道路建设面积为8136.0m2,边坡建设面积为17417.3m2。道路总长1018m。双向两车道,道路红线宽度8m,项目总绿化为17417.3m2,绿化率68.16%。
项目总投资940.8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05.12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33.70万元。建设工期为2024年12月至2025年9月,共10个月。
二、水土保持概况:本项目属新建建类,据估算,本项目总挖方4.48万m3,总填方0.32万m3,无借方;余方总量4.16万m3,余方运至用于浮梁县老屋里建材有限公司环保砖加工综合利用,无需设置弃土场。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地表面积25553.3m2,本工程建设产生土壤流失总量178.5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155.50t。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5553.3m2。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浮梁县经公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盛赛芬 13767905086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龚振宇 1329182880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