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机场飞行区保障能力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7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景德镇机场飞行区保障能力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景德镇机场飞行区保障能力提升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景德镇市城开投金岭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为改扩建建设类项目项目,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罗家机场,金岭大道以西。坐标为东经117°10′40″,北纬29°20′14″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23hm2,其中改扩建用地面积5.38hm2和临时用地面积1.85hm2;因本项目是在原有基础上扩建所以本方案只针对扩建面积进行设计。
本次项目建设面积为30316.71m2,其中已建面积为26386.71m2(航管楼1659.85m2、货运仓库1769.99m2、办公楼1100.52m2、公安安检楼995.59m2、机务楼675.91m2、老总变电站800.76m2、车库1090.02m2、行政办公楼860.77m2、机场宾馆1698.64m2、机场管理部办公用房223.26m2、中心变电站463.85m2、货运站174.25m2、停车场1100m2、新停车场6850m2、航站楼(已建部分)6798m2、污水处理站21.1m2、垃圾转运站46.6m2、道口检查用房57.6m2),新增面积为3930m2(航站楼(新增部分)1150m2、消防站2780m2);总绿化面积2.25hm2,其中机场绿化面积为0.4hm2,植被恢复面积为1.85hm2,总绿化率31%。
建设工期:本项目实际工期为于2022年4月开工建设,2022年12月份完成施工并投入运行,总工期9个月;
工程投资:根据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景德镇机场飞行区保障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意见的批复》,项目总投资1.27亿元,土建投资1.08亿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水土保持概况:土石方量: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本项目挖方总量6.12万m3,填方总量6.98万m3,无余方,借方总量0.86万m3,借方来源市场外购。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城开投金岭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郑鑫源1387980670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