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7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景德镇市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景德镇市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项目是由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为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位于景德镇中心城昌南新区纬一路与纬二路之间、二号路东侧、经五路西侧;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7°09′10″,北纬29°17′07″。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33hm2,全部为红线用地;总建筑面积约为7.97万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18万m2,地下建筑面积1.79万m2;容积率1.16;建筑占地面积1.74hm2,建筑密度32.7%;总绿化面积为1.90hm2,绿化率为35.7%;总停车位947个,其中机动车停车位64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02个。
项目建设内容由主体建筑物、道路、绿化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组成。
本项目于2015年4月开工,已于2018年1月竣工,总工期34个月。
根据《关于景德镇市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备案的通知》,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本项目挖方总量12.62万m3;填方总量4.86万m3;无借方;余方总量7.76万m3;本项目余方用于昌南新区(用地隶属于昌江区)低洼地块回填综合利用。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俊 1897989361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