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电陶瓷配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7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压电陶瓷配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压电陶瓷配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景德镇市陶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建设,位于景德镇市昌南新区红叶南路西北侧、红叶路东南侧。周边交通便利,现状道路直通项目区;中心点坐标东经117°10′16″,北纬29°22′2″。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1905.37m2,全部为红线用地。总建筑面积17371.17m2。建筑占地面积6294.6m2,容积率1.44,建筑密度52.87%,绿化面积为1408.18m2,绿化率11.83%,机动车停车位1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0个。
项目总投资6771.89万元,土建投资5220.6万元。
工程土石方挖方总量0.59万m3;填方总量0.59万m3;无借方和弃方。
工程名称:压电陶瓷配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新建建设类
建设地点:位于景德镇市昌南新区红叶南路西北侧、红叶路东南侧
工程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771.89万元,土建投资5220.6万元;
本项目实际工期为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2024年3月份完成施工并投入运行,总工期25个月;
二、水土保持概况:工程土石方挖方总量0.59万m3;填方总量0.59万m3;无借方和弃方。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陶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林 13979807960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