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御窑博物馆及御窑厂遗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7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景德镇御窑博物馆及御窑厂遗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景德镇御窑博物馆及御窑厂遗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由景德镇陶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建设,为新建建设类项目,位于景德镇市珠山区中华北路东侧,原珠山区消防队及周边。地理位置为东经117°12′6″,北纬29°17′57″。
本项目红线总占地面积9752.14m2,其中2处历史建筑占地983.02m2,新建用地8769.12m2;新建总建筑面积10235.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31.73m2,地下建筑面积7603.37m2;建筑密度38.7%,绿化率27%。
本项目实际工期为于2016年10月开工建设,2019年9月份完成施工并投入运行,总工期36个月。
工程批复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000万元;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二、水土保持概况:本项目挖方总量64420m3;填方总量5210m3;借方总量为790m3,借方为后期绿化用土采用市场外购;弃方总量60000m3,弃方已签订土石方合同,外运单位为湖北中南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运至东三路高铁商务区低洼地带用于场地平整。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陶阳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睿祺1364798202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