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利达高档日用瓷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3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旺利达高档日用瓷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旺利达高档日用瓷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景德镇市旺利达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建设,位于景德镇市浮梁县,陶瓷工业园区外环路。周边交通便利,现状道路直通项目区;中心点坐标东经117°10'35",北纬29°20'50"。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8009.8m2,总建筑面积14021m2,(其中生产厂房A栋7028m2,生产厂房B栋6993m2)建筑占地面积4557.96m2,容积率1.75,建筑密度56.9%,绿化面积为1201.5m2,绿化率15%,机动车停车位1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5个。根据《关于景德镇市旺利达陶瓷有限公司旺利达高档日用瓷生产项目备案的通知》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资金来源于建设单位自筹,水土保持总投资为57.48万元。
建设工期2018年2月~2021年12月,总工期47个月。
二、水土保持概况:据估算,本项目总挖方0.42万m3,总填方0.42万m3,无借方,无弃方。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旺利达陶瓷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 明 13907983953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