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丽阳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3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丽阳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丽阳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 由 景德镇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派出所建设项目部(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建设, 项目景德镇市丽阳镇丽阳大道北侧,交通便利; 中心点坐标东经 117°07′23″ ,北 纬 29°22′44″。本项 目 总用地面积 2143.93m2 , 总建筑面积 1884.83m2 , 建筑 占地面积 552.440.m2,容积率 0.87,建筑密度 25.46%,绿化面积为 643. 18m2,绿化率 30%, 机动车停车位 24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48 个。
本项目已于2017年11月开工,至2018年10月全面竣工,总工期12个月。
二、水土保持概况:本项目总挖方0.20万m3,总填方0.20万m3,无弃方。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派出所建设项目部
联系人:陈继鹏 18296820338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