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2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景德镇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派出所建设项目部(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建设,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隶属于景德镇昌江区),光明大道以南,经一路以北;中心点坐标东经117°09'59",北纬29°16'50";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333.86m2,全部为红线用地。总建筑面积6080m2。建筑占地面积1436.24m2,容积率1.17,建筑密度27%,总绿化面积为1600.16m2,绿化率30%,停车场83辆。
本项目已于2017年12月开工,至2018年10月全面竣工,总工期11个月。
二、水土保持概况:据估算,本项目总挖方0.49万m3,总填方0.49万m3,无借方,无弃方。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派出所建设项目部
联系人:陈继鹏18296820338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