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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曙光路延伸段道路建设工程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5日 浏览次数: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督促有关生产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8]60号)等文件规定,景德镇市曙光路延伸段道路建设工程于2022年10月15日邀请三名专家和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验收单位等现场查勘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情况,并现场听取了各单位的汇报。参与汇报的有项目实施单位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体工程设计单位景德镇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景德镇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监理单位景德镇市景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共10人,名单见签字表),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抽查了工程现场,查阅了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情况和设施验收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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