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鹅湖镇农事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7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浮梁县鹅湖镇农事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浮梁县鹅湖镇农事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浮梁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建设,项目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鹅湖镇,西邻鹅湖中心,南临景瑶公路,周边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中心点坐标东经117°26′3.11″,北纬29°28′40.82″。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8425m2,全部为永久占地。总建筑面积13770m2,建筑占地面积7470m2,建筑密度40.5%,容积率0.75,总绿化面积为2763.75m2,总绿化率15.0%。
基地主要建设项目主要为农事中心,涵盖立体育秧中心 、烘干场与周转仓农、资仓库与维修车间等功能,为鹅湖镇的秧苗培育、稻谷生产储存基地等及配套设施建筑。
项目总投资1408.69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05.5万元。建设工期为2022年10月至2024年5月,共20个月。
二、水土保持概况:本项目属新建类,总挖方0.98万m3,总填方0.98万m3,无借方与弃方。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地表面积18425m2,本工程建设产生土壤流失总量190.9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175.4t。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8425m2。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浮梁县梁晨美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启恒18257330291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龚振宇 1329182880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