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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天宝白云石粉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4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浮梁县天宝白云石粉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浮梁县天宝白云石粉厂(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浮梁县天宝白云石粉厂(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建设,位于浮梁县鹅湖镇天宝打鼓坦村,周边交通便利,现状道路直通项目区;中心点坐标东经117°30'1.63",北纬29°26'46.73"

本项目为浮梁县天宝白云石粉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施工生产生活项目部及碎石、石粉加工厂一座。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571.62m2,全部为临时用地,待用地使用期结束后将采取全面覆绿以恢复用地,故绿化面积为4571.62m2,绿化率100%项目总投资300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为78.04万元。建设工期202110~20269月,总工期60个月。

二、水土保持概况:本项目属新建类,总挖方1.08m3,总填方1.08m3,无借方与弃方。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地表面积4571.62m2,本工程建设产生土壤流失总量196.5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183.3t。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4571.62m2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浮梁县天宝白云石粉厂

联系人:戴集林 15079858376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龚振宇 13291828806

邮箱:2268393319@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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