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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茶叶示范园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1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浮梁县茶叶示范园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浮梁县茶叶示范园区建设项目(18.02亩基地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浮梁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建设,项目位于浮梁县鹅湖镇,西邻鹅湖中心,南临景瑶公路,周边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中心点坐标东经117°25′54.38″,北纬29°28′38.44″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20hm2,全部为红线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22469.43m2,地上建筑面积17492.41m2 ,地下建筑面积4977.02m2其中酒店建筑面积10320.21m2,餐厅、办公、民宿建筑面积7172.2m2及配套设施建筑;建筑占地面积3747.65m2,建筑密度31.19%,容积率1.46,绿化面积为3616.28m2,绿化率30.1%项目总投资8645.00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24.28万元。建设工期为20223月至20234月,共13个月。

二、水土保持概况:本项目属新建类,总挖方1.08m3,总填方1.08m3,无借方与弃方。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地表面积1.20hm2,本工程建设产生土壤流失总量75.6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67.3t。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20hm2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浮梁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启恒18257330291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龚振宇 13291828806

邮箱:2268393319@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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