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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三龙芦田砂石加工场机制砂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5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浮梁县三龙芦田砂石加工场机制砂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浮梁县三龙芦田砂石加工场机制砂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浮梁县三龙芦田砂石加工场(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建设,位于浮梁县芦田村,周边交通便利,现状道路直通项目区;中心点坐标东经117°07'10",北纬29°26'03"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8hm2,绿化面积约为0.20hm2,绿化率15%

项目总投资400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为72.06万元。建设工期为20175月至20228月,其中20191月至20225月为停工期,24个月。

二、水土保持概况

本项目属新建类,总挖方0.83m3,总填方0.83m3,无借方与弃方。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地表面积1.38hm2,本工程建设产生土壤流失总量148.66t ,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150.20t。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38hm2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浮梁县三龙芦田砂石加工场

联系人:琚烈旺 13707983910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许晓晖 15270099561

邮箱:591977402@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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