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昌飞嘉园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5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景德镇昌飞嘉园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位于昌江二中以北、昌江河以南地块,地块已三通一平,无拆迁。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7°7′53″,北纬29°14′58″。项目总用地面积16.94hm2,其中红线用地面积13.79hm2,临时用地面积3.15hm2,总建筑面积25.58万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9.88万m2(其中住宅面积18.62万m2,商业面积1.14万m2,社区配套面积0.12万m2),不计容建筑面积5.7万m2(其中地下室面积5.15万m2,半地下停车场面积0.55万m2);容积率1.44;建筑占地面积3.06万m2,建筑密度22.18%;绿化总占地面积7.4hm2,其中景观绿化面积4.25hm2,植被恢复面积3.15hm2;绿化率43.68%;总户数1242户;总停车位1692,其中地上停车位178个,半地下停车位168个,地下停车位1346个。
本项目已于2018年9月开工,计划于2020年3月竣工,总工期19个月;
二、水土保持概况:根据资料统计,本项目挖方总量34.35万m3,填方总量10.79万m3,弃方总量23.56万m3,建设单位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省华宏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土石方合同,弃方交由该单位处理。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陶阳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曾祺 1539798716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