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实验学校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8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昌江区实验学校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昌江区实验学校项目是由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为新建建设类项目,位于景德镇市龙井路北侧中段。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117°09′57″,北纬29°16′41″。项目总用地面积5.11hm2,全部为红线面积;总建筑面积4.02万m2,小学部教学楼建筑面积5132.97m2,初中部教学楼建筑面积3046.15m2,实验楼建筑面积3094.54m2;科技楼建筑面积4159.56m2,办公楼建筑面积1658.1m2,图书馆建筑面积3064.03m2,风雨操场及食堂3195.25m2,门卫81.15m2,设备用房27.99m2,道路广场面积1.38万m2,运动场地面积1.11万m2;容积率0.46;建筑占地面积0.85hm2,建筑密度15.58%;绿化面积为1.85hm2,绿化率36.3%;总停车位1298个,其中机动车停车位43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64个。项目建设内容由教学楼、实验楼、科技楼、图书馆、道路、绿化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组成。本项目于2018年6月开工,计划于2021年2月竣工,总工期33个月;
二、水土保持概况:根据资料统计,本项目挖方总量14.89万m3;填方总量15.12万m3;借方0.23万m3,来源于《昌南拓展区地下社会停车场项目》所剥离的表土;无弃方。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俊18979813326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