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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梁县宁村瓷石矿项目(基建期)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2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浮梁县宁村瓷石矿项目(基建期)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浮梁县宁村瓷石矿(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景德镇陶源矿业有限公司宁村矿(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建设,属于生产建设类项目,项目区位于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东南176度方位直线距离约17km处,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7°1608.4″、北纬29°1235.5″。

根据《江西省浮梁县宁村瓷石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截止日期为20171231日,整个矿区(证内)Ⅰ+Ⅱ号矿体(122b+333)矿石量388.71万吨,其中Ⅰ号矿体122b矿石量184.88万吨,333矿石量76.85万吨;Ⅱ号矿体333矿石量126.98万吨。估122b类型可信度系数(资源利用率)为90%333类型可信度数(资源利用率)为80%,得出矿区可利用资源储量约为329.456万吨。本方案开采回采率选用90%,未来矿山开发的采、选能力设计为12万吨/年的规模较合理。

工程名称:浮梁县宁村瓷石矿项目

工程建设性质:生产建设类

建设单位:景德镇陶源矿业有限公司宁村矿

建设地点:景德镇市浮梁县东南176°方向直线距离17km处,隶属浮梁县寿安镇管辖

建设规模:本项目由管理防治区道路防治区、临时堆料防治区部分组成,总面积为1.16hm2,开采面积0.3311km2,开采标高由+60m-183m

工程批复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00万元;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

本项目实际工期计划202010开工建设,20229份完成施工并投入运行,总工期12个月

二、水土保持概况:本项目属生产建设类,本工程土石方挖方总量2.71m3,填方总量0.21m3,弃方2.50m3(其中主要为原矿销往景德镇市鑫源和昌南等陶瓷原料加工企业)。矿石除经筛选后出售外运至临时堆料区临时堆放通过询问、调查和查阅相关资料得出,本项目采出的原矿矿石手选后经运输运至临时堆料场,原矿主要销往景德镇市鑫源和昌南等陶瓷原料加工企业。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陶源矿业有限公司宁村矿

联系人:吴长泉 13767849919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吴超 13407985797

邮箱:503469524@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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