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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荻湾七甲村土猪养殖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30日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荻湾七甲村土猪养殖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荻湾七甲村土猪养殖场(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浮梁荻湾乡村振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建设,位于景德镇市浮梁县黄坛乡七甲村;中心点坐标东经117°6'10",北纬29°29'37"

规划红线用地面积为13333.32 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料仓、药仓、排污池、育肥舍、陪怀舍、分娩舍、公猪舍、牧场以及停车场,总建筑面积2379.15m2;建筑占地面积2379.15m2,建筑密度14.4%;绿化面积为4166.02m2,绿化率为31.2%

根据实地调查,本项目因生产需求,对养殖场西侧现状乡村土路进行拓宽已满足车辆进出需求,因此,本方案将进场道路及道路北侧边坡纳入本项目临时占地中,面积为6396.44m2,其中道路面积为3154m2,边坡面积为3242.44m2。绿化率为31.9%

综上,项目总用地面积19729.32m2,其中规划红线用地面积为13333.32 m2,临时占地面积为6396.44m2;总建筑面积2379.15m2;建筑占地面积2379.15m2,建筑密度14.4%;总绿化面积为6208.46m2,其中边坡绿化面积为2908.46m2,总绿化率为46.6%

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为88.69万元。建设工期202012~202110月,合计11个月。

二、水土保持概况:本项目属新建类,总挖方0.83m3,总填方0.83m3,无借方与弃方。建设过程中将扰动地表面积19729.32m2,本工程建设产生土壤流失总量149.9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136.9t。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9729.32m2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浮梁荻湾乡村振兴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星星15870068767

四、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联系人:董靖 18797937693

邮箱:806489008@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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