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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公示

作者: 夏峥 发布日期:2019年08月30日 浏览次数:

景德镇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设期间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相关要求、建设完成了各项水土保持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江西众志国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作为本工程第三方验收单位,编制完成了景德镇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于2019813日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相关单位召开了水主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与会单位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核查等,一致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并出具了验收鉴定书,修改后,现予以公示。

1验收报告(最终稿�?01908.pdf

监测报告20190830.pdf

验收鉴定�?019.08.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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